在2026年4月11日的足球赛中,四川省足协于4月13日正式公告了针对川超达州队的处罚决策,因其在比赛中的不当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。
根据四川省足协的公告,各赛区及参与队伍均需遵守联赛的规定。此次争议比赛在南充丝绸源点队与达州川汉子队之间展开,比赛于15:30开始,场地设在西华师范大学标准田径运动场。
在比赛的第64分钟,第二助理裁判员判定南充丝绸源点队在角球争抢中越位。裁判随后延迟鸣哨,导致南充丝绸源点队的9号队员鲜小龙打入进球。最终,经过视频回放确认,裁判认定进球有效,南充丝绸源点队的队员并未越位。
这一判罚引发了达州川汉子队的不满,队员及教练组集体质疑裁判判断,教练刘文韬甚至对裁判展开了语言威胁,并尝试指挥队伍退场以抗议判决,最终被裁判出示黄牌警告。
到了比赛的补时阶段,达州队的2号队员程鑫龙因被换下而对第四官员进行了辱骂并试图冲向裁判。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上,教练刘文韬对裁判的表现也发表了不负责任的指责,引发了更大的争议。
为了维护联赛的公正与纪律,四川省足协赛风赛纪监督委员会决定对达州川汉子队进行严厉处分:
- 第一,达州川汉子队将受到全省通报批评,取消其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,并被要求加强自我管理。
- 第二,主教练刘文韬将被禁止参与四川省相关足球赛事12个月。
- 第三,程鑫龙将被追加停赛12个月。
- 第四,队领队王海书、队务谭理、队医牟劲松以及21号队员任洪川分别追加停赛8场。
这项处罚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,并已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。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不仅是一个竞技平台,也是一个促进文旅交流的重要载体,因此对比赛纪律的维护显得尤为重要。
希望各参赛队伍能以此为鉴,严格遵守比赛规程,维护良好的赛场氛围,提升足球运动的整体素养。联赛赛风赛纪监督委员会将继续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规定,认真处理各类违纪行为,为健康的足球环境而不懈努力。
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赛风赛纪监督委员会
(四川省足球协会代章)
2026年4月13日



